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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评估工作的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完成审核评估工作,决定成立以下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

    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建宇    党委书记   

    欧阳俊虎  党委副书记、院长

     员:李彦萍    党委副书记

    杨国良    党委副书记

    姜玉海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陈劲松    副院长

    王建才    副院长、党委委员

         副院长、党委委员

    郎启训    副院长、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李攀通    党委委员、统战部长

    张雁鹏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主要职责:

    1)统筹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2)审定学校审核评估方案、重要文件和主要材料;

    3)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4)对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和决策。

    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督察办公室和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一)审核评估工作督察办公室

       任:姜玉海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杨国良  党委副书记

    任:张镇宇  纪检处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组织部  纪检处

    学校纪委委员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审核评估督察工作方案;

    2.对我校评估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提供纪律保证;

    3.督察评估各工作组执行《云南艺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的情况;

    4.督促各评估工作组加强作风建设,守纪律、讲规矩;

    5.对工作不力、影响评估工作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6. 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评估工作督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处,负责日常督察工作开展。

    (二)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任:李彦萍  党委副书记  

    陈劲松  副院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发规处  教务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科技处  学生处   财务处  校团委  

    国资处  基建后勤处   招办  对外合作交流处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教师中心  课程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亚东南亚艺术交流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1.全面落实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

    2.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审核评估的相关事务;

    3.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审核评估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

    4.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

    5.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审核评估日常工作,下设思政教育工作组、审核评估宣传组、条件保障组、外联接待工作组、数据材料与报告起草组和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组等个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对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

    1.思政教育工作组

    责任领导:李彦萍  党委副书记

    杨国良  党委副书记

       长:张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  组织部  教务处  学生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校团委  财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要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2)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思政课程建设;

    3)总结课程思政建设不足与成效,推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及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的建设。

    4)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审核评估宣传组

    责任领导:李彦萍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党委委员

       长:张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  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制定审核评估宣传工作方案;

    2)负责宣传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估工作和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3)建立审核评估网学校办学特色专题、教学名师专题、审核评估等系列专题进行报道,负责评估工作期间宣传材料留存工作;

    4)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条件保障组

    责任领导:王建才  副院长、党委委员

       副院长、党委委员

       长:张国营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张国岗  基建后勤处处长

    成员单位: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基建后勤处  国资处  

              财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整治校园环境、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为评估工作提供保障;

    2)负责专家线上评估和进校评估期间计算机及网络维护、水电保障等;

    3)认真做好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外联接待工作组

    责任领导:杨国良  党委副书记

    郎启训  副院长、党委委员

       长:角强方  办公室(党委巡察办)主任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基建后勤处  保卫处  

    财务处

    主要职责:

    1)制定评估专家接待工作计划;

    2)负责所有与评估有关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专家组进校时的所有接待工作;

    3)评估专家联络员、接待人员的选拔、培训与指导,评估专家组所用车辆的安排、司机的培训;

    4)评估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期间的医疗保障和安全保卫;

    5)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数据材料与报告起草组

    责任领导:陈劲松  副院长

    杨国良  党委副书记

       长:温泉沁  教务处处长

    成员单位:教务处  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发规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科技处  学生处

    国资处  财务处  校团委  基建后勤处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课程中心  教师中心

       员: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聘请校内外专家及抽调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本组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和修改,以及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收集整理;负责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查、整理、提交和归档。

    2)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估工作组,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科长(副科长)、学生科长(副科长)等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云南艺术学院审核评估任务;

    2)制订各教学单位评估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

    3)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反馈各类评估信息;

    4)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文字撰写,向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提供所需资料;

    5)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培育与凝练;

    6)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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